昨日(2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对新起草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08年12月1日截止。
与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比,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等条款,同时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成为制定这项征求意见稿的依据之一。
在征求意见稿的总则中,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的调解书等也被写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书材料依据,而在之前只是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要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等程序和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