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离婚律师网谈离婚的诉讼周期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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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离婚律师网谈离婚的诉讼周期有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19/1/5  浏览数: 1489 次  浏览字体:[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关于离婚的诉讼周期问题由于个案存在差别,诉讼周期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从起诉至法庭判决离婚需要的时间如下:
   (1)当事人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受理后一至一个半月的时间会安排开庭(如果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另加公告期60天,公告的上诉期为15天),开庭后大约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后下达判决书,也有可能当庭宣判,自向您送达判决书之日起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为15天。
   (2)如果一方坚持不离婚而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起诉的话,从第一次判决书生效起六个月后对方就会第二次起诉至法院,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与第一次起诉离婚完全相同。
在离婚诉讼中,还涉及到以下这些期限问题: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执业机构: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姜亚春

联系方式:13013900543(微信同号)

           0527-81666066

地址:宿迁市律师大厦10楼(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向南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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