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结婚用假证再婚用真证,一妇女犯重婚罪被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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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结婚用假证再婚用真证,一妇女犯重婚罪被宣告缓刑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数: 1270 次  浏览字体:[ ]
  

  第一次,她用更改了年龄的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第二次,她找到了真爱,就用真实身份证、户口本再次结婚。近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英(化名)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3年,17岁的张英跟着二姐去广州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大14岁的孙某。张英觉得孙某人还不错,开始和他交往,两个月后就怀孕了。孙某家里催两人结婚,但张英年龄不够,为此孙某要来张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深圳花高价办理了一个假身份证和户口本,将张英的出生时间由1986年改为1982年。随后,张英跟孙某回到他的老家,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让张英没想到的是,生下女儿后,孙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动不动就打我骂我,也不再拿钱给我用了!”张英说,矛盾的根源就是她年龄小,不懂怎么带女儿、做家务,也没有工作,不会赚钱养家。2004年9月的一天,孙某嫌张英抱娃儿的姿势不对,又对她打骂。张英离家出走后,辗转回到万州娘家。

  一个月后,孙某找到张英,但两人又发生了争吵。意识到两人性格不合,孙某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张英认为自己用假证和孙某缔结的婚姻无效,根本没必要办离婚手续,所以每次孙某上门都躲着不见。

  恢复“单身”的张英慢慢意识到,没有孙某自己反而更快乐、更自由,她对未来充满希望。2005年,张英与李某陷入爱恋。次年2月5日,张英和李某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当天,张英悄悄地将上次的结婚证扔进河里。在她看来,前一段婚姻已经不复存在,新的婚姻是自己幸福的开始。结婚不久,张英生下了儿子。之后,三口之家平静而幸福。

  2013年7月15日,想再婚却办不了结婚手续的孙某再次找上门来,发现张英已经重新有了家庭,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随后,万州区检察院以重婚罪对张英提起公诉。

  知道自己犯了重婚罪后,张英后悔不已。

  “张英和孙某的第一段婚姻是有效的。”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柯文俊解释说,即使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了虚假的身份证或户籍资料,如果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等四种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婚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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