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在双方对离婚并没有意见,但在分割财产上双方产生分歧。原因在于男方手上有数额达一万八千股的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早些时候,男方买的成本价比较低,现在几乎翻倍。而男方只愿意按购进时的股票价分给我一半的钱款,其理由就是股票是他一个人在炒,与我无关,我不同意,请问律师男方如此分割该部分的股票价款是否合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男方按目前该股票的现价,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