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律师网:为避限购政策假离婚房子到手后丈夫拒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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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为避限购政策假离婚房子到手后丈夫拒复婚

发布时间:2013/7/24  浏览数: 1221 次  浏览字体:[ ]
  

  广州一对夫妻为此闹上法庭,法官称:这样“钻空子”或给家庭关系带来毁灭性伤害

  为规避买房限购政策,丈夫哄骗妻子假离婚,离婚后丈夫却反悔不愿复婚,于是两人先是诉至法院争夺女儿抚养权,后又因离婚财产分割而对簿公堂。

  随着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出台,一些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夫妇,贸然选择离婚后再复婚的“假离婚”方式来规避限购政策,使一方获得购房资格,再多买一套住房。然而,这种“假离婚”的方式风险极大,除了使夫妻关系失去法律保护,也会给子女的成长带来负面的影响。

  丈夫提议:

  为多买一套房假离婚

  2010年2月11日,广州市民陈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婷婷。陈女士称,由于她名下已经有两套房,而广州已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为了享受购房优惠,丈夫王先生就哄骗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使他获得购房资格,再买一套住房。当时,丈夫王先生还向妻子保证,等到两人筹资购买新房后就办理复婚手续。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的这一天,陈女士和丈夫王先生去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女儿婷婷由男方抚养,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双方无共有财产、对财产分配无争议,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离婚后,陈女士和“前夫”王先生以及女儿还跟原来一样,住在陈女士的父母家中一起生活。三个月后,王先生购买了金沙洲的某处房产。

  复婚不成,

  开始争夺女儿抚养权

  离婚后,陈女士多次催促“前夫”王先生办理复婚手续,但“前夫”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并刻意冷淡她。僵持近两年时间,王先生经常出差在外,后来又搬到了外面租住的房子生活。尽管“假离婚”时两人的女儿婷婷判给了王先生,但婷婷一直是由陈女士及其父母实际抚养。

  眼见复婚不成,陈女士把“前夫”告上了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离婚后到起诉前的抚养费,并要求取得婷婷的抚养权。不想“前夫”王先生又提起了反诉,要求按照当初的离婚协议,由他来抚养婷婷。

  近日,经过广州天河区法院的多次调解,陈女士和“前夫”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婷婷由陈女士抚养,王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目前,这对假离婚成真的夫妻结束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但两人另一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案子仍在审理当中。

  法官说法:

  婚姻非儿戏,双方需慎重

  经办法官提醒,婚姻非儿戏,不论结婚或是离婚,男女双方均应当慎重抉择,因为这不仅影响男女双方的个人关系,更会因此涉及到家庭、子女以及财产等方面。为了购买房屋而将夫妻关系置于不确定的状况,产生的一系列风险往往会给家庭关系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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