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女子身份征婚收费,逼迫妻子与征婚者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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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以女子身份征婚收费,逼迫妻子与征婚者发生关系

发布时间:2013/6/15  浏览数: 1122 次  浏览字体:[ ]
    丈夫以女子身份征婚收费,逼迫妻子与征婚者发生关系,不堪忍受暴力的妻子选择离家出走,重组家庭,最终难逃牢狱之灾。近日,武进法院审理了这起重婚案件。

  1986年,李某与丈夫强某在盐城老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相继生下一儿一女。为了摆脱贫困的家境,夫妻二人于1996年来到武进打工。正当李某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时,丈夫的“发财大计”却把李某推向了无底深渊。

  原来,强某以女子名义发布征婚消息,前来应征的男子则会交一笔介绍费给强某,随后,强某便逼迫李某与应征男子发生关系,如果李某不同意,强某便对李某拳打脚踢。噩梦般的日子摧残着李某无法正常生活,她离了那个不再留恋的家。由于身无分文,李某晚上甚至在桥洞下睡了两个月。

  1998年,离开家的李某来到一个工厂打工,认识了温柔体贴的张某。为了让张某接受自己并长久生活在一起,李某改名为孙某,并告诉张某自己已经离婚,是单身。两人自此便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在武进的打工生活。幸福的日子,始终让李某觉得不安心,害怕哪一天强某会找上门。

  事情正如李某预料的,2012年5月,强某找到了派出所举报李某重婚,接到辖区派出所的电话后,李某慌了神,重婚的事情还是暴露了。因无法支付强某所要求的10万元精神损失费,强某多次到司法机关反映,要求将其抓捕归案,无奈的李某选择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事实。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家庭生活虽然不幸,但与张某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事实重婚罪,考虑到其特殊家庭情况,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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