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朝夕相处五年的“丈夫”居然已经结过婚,而且是一名通缉犯。13日,中原区法院一纸判决结束了这段荒唐的“婚姻”。
今年32岁的刘女士家住中原区,2006年年底,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张伟”,二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07年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12月9日,灵宝市公安局民警告诉刘女士,“张伟”真名叫范某,是灵宝市城关镇的一名农民,2004年因涉嫌故意伤害潜逃,一直被公安机关通缉。为逃避抓捕,范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张伟”的虚假身份,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更令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范某1994年已经在老家结过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为结束这段荒唐的“婚姻”,2011年年底,刘女士将范某告到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查明了范某真实的婚姻状况,认为范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二人办理的婚姻登记应属无效。法院遂作出判决:范某以“张伟”名义与刘女士办理的结婚登记无效;二人同居期间购买的一部荣威轿车归刘女士所有(文中人物系化名)。来源青年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