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作为浙江省外来人口第一大市,拥有外来人口达430万,占到总人口的43%。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聚居中,一些已婚民工由于身体和情感的空虚,同非配偶一起生活,因此出现了“临时夫妻”的现象。(《现代金报》5月13日)
在这个“小三”、“绿茶婊”等新词汇肆意横行的时代,“临时夫妻”这个词,算是客气和人道的了。毕竟“小三”、“绿茶婊”这类人,基本上处于一种过街老鼠的地位,因而她们的借代词,多少都是带着侮辱意味的。而“临时夫妻”这种尴尬存在,却是一种灰色定位。
有的“起初只是想找人说说话,后来慢慢就在一起了”,有的是“住在一起谈不上感情,一起搭伙过日子罢了”,这种想法和做法虽是与传统道德和感情观相违背,但由于其发生在特殊人群的特殊时间段中,也就让人多了一分同情和理解。离开配偶的已婚人士,独自在异地流血流汗,身体和心理出现了空虚,于是在同事朋友甚至是陌生人的身上寻找安慰,也是无奈之举。
首先,高昂的房价物价是不能将妻子孩子接到身边同住的原因之一。大多数农民工都来自农村,来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自然不会再外多花一分钱。破陋的民工棚和低廉窄小的租屋,便成了无奈之选。这样的住所,完全不适宜跟家人同居。
其次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中国有超过2亿的进城民工,这背后有7000多万的孩子。在义务制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不愿意接受民工子女入学;而民办学校,高额的书学费让人难以负荷。一些学校甚至是非法经营的,教学质量和校园安全又成了一个问题。在随迁子女的高考阶段,高考制度和户籍制度又是一个桎梏。
最后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新的医疗改革方案颁布,规定了“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这条规定仅仅针对农民工本人,没有涉及到随迁子女的医疗保险问题。
因此,“临时夫妻”这种尴尬存在,尴尬的不仅是当事人,尴尬的更是我国的发改委、教育部和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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