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四个女人生育四女一子 因重婚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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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四个女人生育四女一子 因重婚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3/5/9  浏览数: 1070 次  浏览字体:[ ]
  

  与四位女性生育四女一子

  男子因重婚罪获刑1年6个月

  年近五旬的赵春明,在外人眼中是个普通男子,可在四个女人眼中,却是她们深爱的老公、情人。近日,赵春明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965年出生的赵春明,2003年10月与林彩英在江苏扬州登记结婚,2004年12月共同生育一女。然而,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春明于2005年7月又与赵颖在浦东登记结婚,2007年9月共同生育一女。2009年至2010年间,赵春明又与齐欣共同生活,2010年3月共同生育一女,并于2010年10月在江苏昆山举行了婚礼。2007年底,赵春明在北京结识钟慧,与她共同生活,分别于2008年2月及2011年8月共同生育一子一女。2012年4月29日,赵春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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