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丈夫杨某嫌饭菜太咸,妻子李某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记者昨日从三水法院获悉,法院认为杨某夫妇感情尚未破裂,不准离婚。
2010年年底,25岁的李某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汕头人杨某,两人一见钟情,经过半年的交往,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7月,两人开始了婚姻生活。不料,两人生活一段时间后,渐渐出现相互埋怨、争吵的情况。
在潮汕地区长大的杨某饭菜口味相对偏淡,多次要求妻子李某做菜时少放些盐。但受生活习惯的影响,李某经常一不注意就放多了一点盐。为此,二人常常吵得不可开交。杨某认为妻子不关心、理解自己;妻子李某则觉得丈夫吃东西太挑,难伺候,两人分歧不断增大。
日子吵闹不断,李某甚感委屈,回想婚前作为独生子女,家务活都是父母代劳。婚后,她竟然要操持绝大部分家务,还要天天关注丈夫的胃口,连放多点盐都成了别人话柄。李某越想越气,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将一纸离婚诉状送到三水法院,请求解除与丈夫杨某的婚姻关系。
三水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妻子李某与丈夫杨某双方是自由恋爱结婚,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虽然出现矛盾,但夫妻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属正常现象,只要双方相互尊重、体谅,夫妻感情一定能够和好如初。因此,法院判决杨某夫妇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