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睦,办离婚手续时,得知小三已经住进家里还生了孩子,妻子hold不住刀捅丈夫,涉嫌故意伤害被批准逮捕
夫妻不睦,本来可以好合好散,谁成想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又节外生枝——近日,一名女子在民政部门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时得知小三已经住进家里,还生了孩子,于是用刀将丈夫捅伤,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张女士今年29岁,与丈夫刘某结婚已五六年,刘某一直自己经商收入可观,但夫妻二人的大部分收入都交给刘某的父亲保管,用以将来给二人买房。小日子虽然平淡倒也安稳。
但一年前,张女士发现刘某对自己没有以前那么用心了,总感觉丈夫刘某可能在外面有人了,于是,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并分居。
2012年刘某向张女士提出离婚要求,张女士开始不同意离婚,但闲下来思来想去,也感觉原本恩爱的两个人落到今天这般状况实在没什么意思。痛定思痛,张女士决定早日脱离这次失败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生活。
经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女方不分配任何财产,男方只退还女方结婚时的嫁妆。
于是,约好日期,张女士和刘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在两人在办离婚证的过程中,张女士的妈妈给闺女打电话称,娘家人过来拉嫁妆,刘某的父亲不同意退还嫁妆,而且张女士的妈妈还在刘某家里亲眼见到了刘某的第三者及他们所生的孩子。
张女士听罢再也没心思办理离婚手续,自己一再忍让,竟有这样不堪的事情发生,离婚手续还没办,小三已经堂而皇之进门,还带了孩子。便与刘某开始理论,一对冤家开始在民政部门争吵。张女士在感到极其委屈和愤怒的情况下,从包里拿出水果刀将刘某胡乱刺伤,经鉴定刘某伤情为重伤。
日前,张女士已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离婚纠纷中张女士本属于弱势一方,却因一时冲动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女士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丈夫刘某,在刘某与第三者不正常交往并已经生子的问题上,刘某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张女士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刘某给予民事赔偿,在离婚时,刘某要承担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责任。但张某却选择了极端的维权方式,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切勿冲动,冲动是魔鬼。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要徒增烦恼、甚至带来承担刑事责任的恶劣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