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矛盾导致妻子外出不归,双方分居生活十二年后,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施某与李某于1979年经人介绍相识,于1985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由于夫妻俩未能生育子女,终于1991年收养一女。2000年,施某与他人交往过密,为此,夫妻俩产生矛盾,最终施某弃养女于不顾,外出不归。直至2003年8月,施某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后,两人仍一直分居至今。
十多年过去了,施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案经调解,双方终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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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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