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竟强奸自己不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被法院判处12年半有期徒刑。伤心绝望的妻子王某无法承受这莫大的屈辱和伤害,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密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王某诉称,她与李某于199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9月,二人的女儿小霞出生。2010年的一次偶然机会,王某发现李某对小霞施暴,王某当即报警。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逮捕。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0年8月间,李某在家中等处,明知女儿小霞未满14周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今年1月,密云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处以1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现在,李某已经被送至监狱服刑。王某认为,李某做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给王某及女儿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二人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王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小霞由她来抚养。 北京晚报讯(通讯员 王雪 侯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