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196万余对夫妻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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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196万余对夫妻登记离婚

发布时间:2011/2/9  浏览数: 868 次  浏览字体:[ ]
  

2010年四川离婚人数最多 根据民政部统计全国196.1万对夫妻登记离婚 北京夫妻分手数位于第24位

每年的春节长假一结束,就有不少人给自己的婚姻画上句号。法晚记者根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发现,2010年,我国有196.1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其中,四川省登记离婚的人数最多,全年有169294对夫妻登记离婚,北京则以3298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排在全国31省份(不含港澳台)中的第24位。

离婚·人数

离婚人数四川居首北京排名第24位

法晚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根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到2010年4季度,我国有120.5万对夫妻登记结婚,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则高达196.1万对。

照此计算,在2010年,我国平均每天有5300多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汇总的2010年全国31省份(不含港澳台)4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四川省在2010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最多,有169294对,其次是江苏和山东,分别有120947对和116386对。

记者注意到,至2010年4季度结束,北京共有3298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在31个省份中排名第24位。

此外,西藏是所有省份中离婚人数最少的,只有459对夫妻在2010年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趋势

新条例出台以后离婚数逐年上升

记者还调阅了2007年至2010年的4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登记人数呈现持续上升态势。

民政部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曾对我国离婚人数递增作出如下分析:从近5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民政部2003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提到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的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条例的实施,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而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量开始递增。当年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比上一年增加15.4万对,离婚率为2.1‰,比上年上升了0.3个千分点。

分析·原因1

移民文化多元化推高四川离婚数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四川离婚人数在全国居高不下有着比较复杂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人口基数大。

四川是我国比较重要的移民省份,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后,数以千万计的四川人走出四川,到全国各地寻求发展空间,这样四川就成为受移民文化影响最深远的省份。

在移民文化的多元化影响下,对传统婚姻的反思和叛逆也就最彻底,可能会推高离婚率。

此外,四川每年有上千万年轻民工外出打工,外出民工既难在当地落户,也无能力买房安居。

夫妻两人必须有人外出挣钱,又要有人在家种地照顾老小,年轻夫妻两地分居,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夫妻关系出现不稳定因素。

另据了解,最近20多年来,离婚率上升幅度较大的大多是走在改革开放前列、经济发展较快的或城市化、工业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如四川、江苏、浙江等。

虽然地处西部,但无论是城市化进程、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水平还是社会流动系数,四川省都在全国排在前列。再加上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变革给婚姻的稳定带来巨大冲击。

分析·原因2

登记手续简化助长离婚人数

著名婚姻专家徐安琪表示,在2003年以前,很多地方夫妻若要离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为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被人指指点点,许多夫妻不得不维持名存实亡的“死亡婚姻”。

另外,如果财产分割没有争议,条例出台前,大家更愿意去法院办理离婚,因为法院1个月内即可办妥,而以前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要1个月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新条例的出台,使婚姻登记手续更为简化,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登记离婚人数的逐年增加。”徐安琪告诉记者,新条例实施后,办理离婚的夫妻到民政部门当场即可拿到离婚证。

婚姻登记手续的简化使得人们更愿意去民政部门“好聚好散”,而不再“对簿公堂”。在2004年的统计报告中,民政部同样也着重强调了婚姻登记手续简化带来的工作效率的提高。 本版文/记者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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