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妻子发现丈夫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不堪忍受丈夫打骂后,提出离婚,但丈夫的哥哥却极力反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妻子同意拿出两万元为丈夫治病,丈夫的哥哥才同意假扮弟弟和弟妹到当地法庭,希望在法院按调解离婚办理手续。主审法官核查当事人身份发现哥哥和弟弟身份证上的照片有差异,及时识破骗局。
2010年11月24日下午,原告吴某与自称为被告鲁某的一男子一同到蓝田县人民法院蓝关法庭,称他们已协商好离婚,要求法庭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离婚,本可以依法按调解离婚办理,但主审法官毛朝晖凭着多年审判实践养成的习惯,在按照法定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时,发现自称被告人的体貌特征与被告鲁某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有差异,遂仔细询问“被告”的身份,但“被告”一口咬定自己就是鲁某(原告的丈夫)。针对此情况,毛朝晖法官采取分头询问审查的方法,“被告”与原告吴某最终交代了实情。
经审查,原告吴某与被告鲁某于2000年11月16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发现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吴某经常遭丈夫鲁某打骂,无奈诉至法院想同被告鲁某离婚,但是鲁某的哥哥极力反对,后在吴某同意拿出2万元钱给丈夫治病的情况下,鲁某的哥哥才同意冒充其弟与吴某进行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原告吴某和鲁某哥哥的行为属于恶意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同时也妨害司法公正。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庭依法对吴某和鲁某的哥哥进行了训诫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作者:谢斌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