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享受首套房待遇 规避房贷新政夫妻“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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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享受首套房待遇 规避房贷新政夫妻“假离婚”

发布时间:2010/12/5  浏览数: 967 次  浏览字体:[ ]
  

    “我要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只迁我和儿子的,媳妇的还留在这儿,我们已经离婚了。等新房买下来以后,再把媳妇的户口和我们的弄到一起。今天来这儿,是为了开计划生育证明的。”12月3日,德城区某社区办公室来了一男一女,进门后就讲明了来意。
  社区工作人员不禁纳闷,“你们既然已经离婚了,为什么还要等新房买下来再把户口弄到一起呢?还要开计划生育证明?难道你们还想要第二胎?”面对工作人员的质问,两人不得不说了他们的故事。
  “我们本来在这个社区有一套房子,不过为了孩子上学,又在另外一个地方买了第二套房子。第二套是一百多平方米的,当时政府对第二套住房还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但是今年4月份,德州出台了新的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我是个生意人,不想把那么多的资金都投入到房子中,而且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贷款利率也比较高。”男子顿了顿继续说,“因此,我想了一个办法,先和媳妇离婚,第一套房子在她的名下,这样我就是无房的独立家庭,再购买房子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首付比例只有30%。等办了房贷买下房子后,我们再去办复婚手续、迁户口,这样既解了燃眉之急,又解决了儿子上学借读费的问题,一举两得。现在办理的一切手续,都是临时的。”
  “如果这样买房的话,能省多少钱呢?”社区工作人员听后有点惊讶。男子笑了笑说:“如果这样的话,首付省一大笔不说,光利息就可以省下几万元钱,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于二人办理如此复杂的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并不认同,但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本想以“计划生育查得严”为由拒绝开具证明,两人却当即表示:“计划生育方面,你们大可放心,我们已经在相关部门办理好了证明,现在只要社区开具户口迁移证明即可。”无奈之下,社区工作人员只得给二人开具了户口迁移证明。
  社区工作人员说,对于这样逃避购房高利率“假离婚”的事,只在网上看到过,没想到工作中还真遇到了。同时他们也提出了担心,因为有些人为了买房先是假离婚,结果到最后却成了真离婚。因为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如果一方反悔不想复婚,就麻烦了。
  通过“假离婚”来达到规避房贷新政的限制,是否可行呢?记者从建行、工行等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对刚刚离婚就来“紧急”买房贷款的客户,一般情况下会暂缓审批。据了解,沈阳、武汉等城市的部分银行已明确出台了“三个月内离婚购房不算首套”、“五个月内离婚购房不算首套”等相关政策,就是为了防止“中招”假离婚。
  对于“假离婚”,记者咨询了法律界相关人士。他们告诉记者: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作为行政机关,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且双方自愿,不管是真离还是假离,都要依程序办理。夫妻双方即使是为了各种目的而办理离婚或结婚手续,其做法也是真实存在的,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定义。所谓的“假离婚”,只是夫妻俩一厢情愿的说法。而且,一旦离婚的法律事实产生,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找其他人作为伴侣,双方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等义务就不复存在,“假离婚”所判定的财产分割也受到法律合法保护。所以,哪怕是“假离婚”的夫妻再“复婚”,房产也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复婚”以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以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房贷新政,风险很大,有此想法的市民还应慎重。
  为了应对购房政策的“假离婚”,不仅涉及到社会和谐和道德风气,也直接影响到了国家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结果。尽管每个人的婚姻自由权都值得尊重,但是也应树立起对自己和社会负责的婚姻态度,不要把婚姻当经济产物的附属品。
作者:徐佳毅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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