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离婚律师网姜亚春律师:如何在宿迁办理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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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离婚律师网姜亚春律师:如何在宿迁办理离婚程序

发布时间:2010/9/23  浏览数: 2462 次  浏览字体:[ ]
  

/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几百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出示证件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宜。否则日后易引起纠纷。

三、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此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2、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只写上抚养费XXX元,没有另外注明有医疗费、学费,那么,抚养费就自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了。如果另外注明医疗费、学费各半支付,则除了前面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学费还需要另行各半支付。

一般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因此,抚养费的约定也是协议离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建议聘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纷争!

3、孩子的探望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方不妨在协议中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否则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易起纠纷,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

4、协议离婚如何约定户口迁出条款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不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案件,而公安机关也以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中时有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逾期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   元的补偿款;若产要难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对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对方应赔偿差价损失。  

    当然,若真发生此类纠纷,差价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产权人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法院也是难以支持的,故如果起草协议中的这类条款就变得十分关键。因此产权人应该慎重对待离婚协议中的户口约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协议。

五、多份离婚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

 

离婚本身就是一项艰巨的历程,往往是在反复讨价还价过程中最后达成一致的,因此,其间可能产生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在离婚登记机关务案的协议不一定是最后一份离婚协议。故离婚后,许多当事人又心觉不平,以其中的一份协议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样的案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首先,协议的效力首先要看协议中关于协议生效条件的约定,有些协议会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有些协议会约定签字即生效。其次,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是离婚,还是财产方面的约定,不同的内容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效力也不相同。再次,如果各份协议均有效,但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协议离婚方便快捷,但常常由于当事人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实践中常常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诉讼实践中,协议离婚后引发诉讼的问题并不少见,因此,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协议离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聘请律师,代为提供协议离婚咨询和起草离婚协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诸法院

六、协议离婚的弊端有哪些?

 

实践中,由于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文书起草有欠妥当,操作方式设计不合理,婚是离掉了,但因离婚协议引发的纠纷却随之而来。最终,还是不得不走上法庭。因此,建议由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引发离婚协议纠纷诉讼的主要原因有: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公平,事后反悔。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不具有可操作性,离婚协议难以执行。

三、离婚协议程序设计不合理,刚办完离婚了,另一方就转移掉财产,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四、离婚协议起草的合法性欠妥,登记机关审查不严,履行过程中起争议。

五、对共同债务、债权处理不明确,离婚后冒出莫名夫妻共同债务。

六、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遗漏或隐匿的财产未分割。

七、子女抚养费约定不明,导致诉讼。

综上,虽说协议离婚,快捷高效,社会影响较小,但离婚协议非专业人员起草,实践中也常产生纠纷,最终还是闹上法庭。因此,如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很有必要聘请律师为您提供协议离婚法律服务。

七、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九、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者,需要到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手续相对繁琐,若协议约定不好,日后发生纠纷,诉讼起来也十分不便,因此建议涉外离婚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处理,确保无后顾之忧。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过结婚登记;

 2、自愿离婚;

 3、已达成离婚协议;

 4、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一方为江苏省常住人口;

 6、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办理材料

 1、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3)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5)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6)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办理流程

 1、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书,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查验,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双方离婚 证件失效”。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8、向当事人双方颁发离婚证。

五、办理时限

 1、周一至周五登记。作息时间为:

  3月1日—9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其中7月15日—9月底,下午3:00—6:00;

  10月1日—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相关证件和证明齐全的,当场办理。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1]523号

收费标准:9元(含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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