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求助:与老公吴先生婚后5年内,李女士生下两个女儿,丈夫吴先生大失所望,经常殴打李女士及两个孩子,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问题是李女士可以获得赔偿吗?
律师说法
李女士可以获得赔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李女士经常遭遇家庭暴力,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得到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