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在江西某监狱服刑,其妻杨某从外地赶到瑞昌市人民法院码头法庭起诉汤某,要求与汤某离婚。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杨某是外地人,诉讼成本较高,便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使其两天就拿到了法律文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9月1日,一位操外地口音的当事人来到瑞昌市人民法院码头法庭,说要起诉和她丈夫离婚。法庭法官了解到,她姓杨,是河南人,于2002年和瑞昌一位姓汤的男青年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但是,汤某因两次被判处刑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杨某来到法庭,要求与汤某离婚。
考虑到杨某千千迢迢从外地赶到瑞昌起诉的实际情况,法庭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审查了相关案件材料后,当即便予以立案,同时安排承办法官第二天就奔赴汤某服刑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监狱中开庭,并当庭调解离婚。回到瑞昌时已是下午近六点,承办法官顾不得路途上的辛苦,当即为其制作法律文书,由于已是下班时间,经电话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将制作好的法律文书盖章后送达给了杨某。
杨某拿到法律文书后,激动的说:“真没想到事情两天就办好了,法官为我的事辛苦了两天,现在又耽误码了你们吃晚饭,真是太感谢了!” 作者: 周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