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长期在外打工的老公回家过节,结果妻子一夜睡不好,烦燥得拿起斧头砍死2岁多的女儿,砍伤丈夫,被判刑13年。事后鉴定,该女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病症。事发后,其夫申请离婚,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三大队的帮助下,法律援助走进“高墙”,为妻子争取了一定权利。
案情回放:
抑郁症发
砍死女儿砍伤老公
2009年5月26日,邱某长期在外打工的丈夫谢某回到邵武家中过端午节。当晚,谢某与妻子、女儿一起睡。邱某整晚睡眠不好,次日早6时许,邱某烦躁起来,她拿了一把斧头到卧室,先后丈夫、女儿头部猛砍数下。女儿当场死亡,丈夫受伤。随后,邱某由于害怕,又拿起斧头将自己的头部砍伤,并躺倒在床上。
2009年12月31日,南平市中院认定,邱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病症,无端用斧头砍、敲丈夫和女儿要害部位,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承担刑事责任。鉴于邱某的精神状况,且已被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因此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婚姻变故:
丈夫要求离婚
法官监狱开庭
判决生效后,邱某被关押于福建省女子监狱三大队十一中队。不久,邱某的丈夫谢某向邵武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谢某提出,他与邱某结婚后感情一般,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07年邱某生下女儿后,脾气开始变坏,经常因为用钱问题与谢某争吵。
女子监狱民警接到法院通知后,考虑到邱某家中经济情况,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请求。
今年8月5日,邵武市法院法官、法援中心的严哲律师、邱某、谢某等在省女子监狱,就离婚一案进行当场审理。
人性化判决:
服刑人员
享有“法律待遇”
考虑到邱某与丈夫的感情确已破裂,且邱某和其夫婚前的房子也是其公婆购买,诉讼结果对邱某十分不利。为此,省女监三大队及法援中心律师积极为邱某寻找各种有利条件,帮她争取合法权益。
最后,法官判决,二人离婚后,邱某丈夫谢某补偿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在2010年12月31日前结清,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严哲律师和省女子监狱民警为邱某作了具体解释,她明白诉讼结果后,激动得连声道谢。
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负责人表示,法律援助进高墙,让服刑人员也能充分享受到公民应当享有的“法律待遇”,解答服刑人员对于法律知识上的盲点,让他们安心改造,有利于稳定监管改造秩序。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郑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