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两万五”、“三万”……一场在法庭调解室进行、由法官主持的拍卖会正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原来,这是县人民法院白塔法庭首次将拍卖程序引入离婚案件调解中。
近日,县人民法院白塔法庭依法对原告吴某芬诉被告吴某顺为离婚纠纷一案进行调解。调解中,吴某顺同意离婚,吴某芬也同意女儿由吴某顺抚养至成年,对于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也都已达成一致意见。吴某芬与吴某顺唯一存在争议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中一间商铺和一辆轿车的归属问题。由于该商铺位于北京,发展前景良好,而双方目前都需要一辆轿车作代步工具,因此吴某芬与吴某顺都想得到商铺和轿车的所有权,但双方对对方提出的价格都不满意,调解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于是,如何确定商铺和轿车的价格,摆在了承办法官的面前。如果将案件移送到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不仅费时、增加费用,而且评估出来的价格也不一定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况且本案一旦搁置较长时间,双方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对已经认可的调解内容反悔,这与当前法院追求的便民、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的精神不符。
承办法官经过反复琢磨后,提出商铺和轿车由吴某芬和吴某顺各得一样,得到商铺者补偿给对方一定价款,双方就补偿款当场进行竞价,出价高者得商铺。这一建议立即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同。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反悔,承办法官在竞价前仔细制定了竞价规则,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于是,一场“拍卖会”在法官的主持下拉开了帷幕。
最终,吴某芬以补偿吴某顺105000元的价款成功获得商铺的所有权。吴某顺在得到轿车的所有权后说:“我很满意这个结果,这全靠法官想得周到,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