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罹患精神分裂症,丈夫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闸北法院第二次驳回了丈夫的诉请。
六年前,袁军和赵霞经自由恋爱后登记成婚。婚后初期,两人感情较好,但三年前,赵霞被诊断出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夫妻间的矛盾渐深。2008年5月,赵霞搬回娘家居住,夫妻俩从此开始了分居。当年7月,袁军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并未获得法院准许。时隔一年,袁军再次向法院起诉,言明坚决要求与妻子离婚。审理中,袁军提出,自赵霞患病后,夫妻矛盾日益加深,感情彻底破裂。但赵霞的家人则认为,目前赵霞身患精神疾病尚未治愈,如果离婚将不利于其康复。
法院认为,袁军和赵霞属于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较好。虽然女方患病后影响了夫妻感情,但鉴于女方目前尚未治愈,丈夫理应主动关心、照顾,积极配合妻子的治疗。现袁军以一年前的同样理由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理由不足,故法院最后判决对其诉请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