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去年判离300对“醉婚姻” 饮酒已成为悲剧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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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去年判离300对“醉婚姻” 饮酒已成为悲剧之源

发布时间:2010/5/19  浏览数: 1073 次  浏览字体:[ ]
  

  东北网5月19日讯 一周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有些特殊的离婚案———当事双方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二人从相识相恋至今已共同走过了六年,但最终却因“感情不和”打上了法庭。法官在审理时发现,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濒临绝境的祸首,竟然是“酒”。

  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哈尔滨市各区级法院审理的因酒导致的离婚案就达300余起,起诉一方的理由几乎都是因对方长年酗酒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记者在连日对“酒祸”的采访中发现,饮酒,已成为目前许多家庭陷入不和、争吵甚至是发生家庭暴力的悲剧之源。

  儿劝母离开“酒魔爹”

  60岁的卢大娘说,她的老伴今年62岁,但已有46年的饮酒史。尤其是这十几年,老伴每天都在醉酒的状态,中午喝完骂同事,晚上喝完就打骂孩子。“这么多年来,我都尽量避免和他说话,只要是喝完酒,不管是酒瓶还是菜刀,只要气不顺就往我们身上扔。”卢大娘说,她的头被打破两次,在医院共缝了十余针,腿还被打骨折过。儿子四年前结婚后就很少回家,现在就连儿子和儿媳都劝她与老伴离婚。

  卢大娘曾经三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可老伴死活不同意。“人都说少来夫妻老来伴儿,可我每天只能小心翼翼地与酒鬼为伴。”

  没进洞房进病房

  30岁的万全(化名)婚姻仅维持了一个月,因为在新婚之夜,他没有像其他新郎一样享受洞房花烛,而是因过量饮酒导致急性胰腺炎住进了医院,并接受了一个多月的戒酒治疗。出院后,新婚妻子就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原来,万全已有十年的饮酒史。在22岁到27岁这段时间,每天都要喝上8两白酒和3至5瓶啤酒。结婚前,因为想在女友面前保持好形象,才刻意去戒酒。可就当二人决定结婚后,万全感觉一下子放松下来,又恢复了从前的喝酒习惯最终导致了这场婚姻悲剧。

  酗酒屡教不改可判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发生在哈尔滨市因酗酒离婚案以郊区居多,酗酒方多为男性。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逢酒必喝,逢喝必多”,醉后对父母、妻儿非打即骂,酒醒后又直说后悔。据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庭长高淑娟介绍,这些因酒离婚案中,起诉方大多以对方酗酒不改作为诉因,但酗酒并不是法定离婚理由。《婚姻法》规定,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多次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法庭在审理因酒离婚案中,如果认定酗酒一方已经是一种病态或发生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也会参照这种“恶习”的标准、以夫妻感情破裂程度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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