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见证真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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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见证真调控

发布时间:2010/5/1  浏览数: 1147 次  浏览字体:[ ]
  

  来 论

  “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二套房”等楼市新政实施后,国家通过提高贷款首付、利率来严格收紧对二套房贷。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不少缓婚、假离婚族也开始涌现。(4月30日《经济参考报》)

  据悉,“假离婚”规避的房贷效益相当可观,“离婚一次节省几十万”——“以长沙的房价来看,一套房利率8.5折与1.1倍的差别是要增加10万元左右的利息。而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利息差别可能达到60万,这还不包括贷款首付上的金额差别。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一次可以节省几十万,多结一次婚又何妨?”

  为了节省几十万、一套房子,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婚姻便被轻易废除。它或许表明,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作为“经济动物”的我们,婚姻观是有着怎样的势利,禁不起诱惑。

  不过,回到房地产调控、楼市新政实施的角度,“假离婚”现象的出现,只能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悲观解读。相反,在我看来,与其说是“假离婚”化解了上面的政策,倒不如说是,“假离婚”见证了“真调控”。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因为现行的“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等一系列楼市新政,确实真正触及击中了当前楼市炒作投机的痛处、要害,炒家们何以会不得已出此“假离婚”的下策来应对呢?反过来看,炒家们甚至不惜“假离婚”而追逐楼市,岂不恰恰证明,炒风之下的楼市泡沫已极为严重,到了非痛加治理的地步了呢?

  此外,我们也要看到,如此“下有对策”式的假离婚,其实又绝非轻松而毫无风险成本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其蕴含的潜在成本风险相当之大——完全可能造成“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式的惨痛代价。这正如有法律人士指出的,“婚姻是自由的。夫妻双方即使就是为了各种目的而办理离婚或结婚手续,其做法也是真实存在的”。而这必然意味着,如果夫妻一方若想“弄假成真”,将会非常简单,另一方几乎毫无办法,只能接受,“哑巴吃黄连”。事情一旦如此,巨大的婚姻解体代价(财产的、家庭子女的、精神感情的代价),显然不是区区几十万房贷利益所能弥补、挽回的。

  因此,如果我们还对人们的婚姻理性(更不用说还有伦理责任)抱有足够的信任的话,就应该相信,“假离婚”式的“下有对策”,虽然算是一个政策空子,但不至于会对楼市新政的实施造成多大根本整体性的冲击。

  当然,既然发现了可钻的政策空子,尽量加以弥补完善也是必要的。而从技术上看,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并没有多么复杂。比如,可以补充这样的规定:离婚后按揭买房,在一定期限内又很快复婚者,仍视为一个家庭内的二套或三套房。若夷(湖北 职员)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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