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律师:进行民事诉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法院审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主动立案审理。
(2)要向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能想向哪个法院起诉就向哪个法院起诉;法院也不能想收哪个案件就收哪个案件。
(3)起诉要递交诉状。写诉状,一般要用法院的规范诉讼用纸,要用毛笔或钢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格式要符合要求,层次要清楚,重点要突出,字迹要工整。
(4)打官司都想取胜,其根本所在是事实和法律。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工夫。应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
(5)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
(6)要注意案外和解的作用。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错过了法院调解的机会,也可委托亲友、代理人或其他人从中协调,尽力争取和解。用和解的方式结案,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