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离婚”这个词对于许多人来说,它的知名度或者远远比不上时下最为流行的“试婚”。然而它的现实意义却远远地超过了“试婚”。夫妻们将各种各样的矛盾演绎上升,最后不得不提出手分。“试离婚”现象的越来越多,让真正办理法律上“离婚”手续的夫妻越来越少,老百姓与专家的看法出奇的一致:“试离婚”是个解决矛盾的好办法!那么“试离婚”到底是如何在矛盾夫妻间传播开来的呢?
■新婚姻法中结婚、离婚程序简单化,迫使“试离婚”现象走俏。今年最新颁布实施新婚姻法,结婚和离婚的手续较以前简单了许多,离婚不再要求出示男女双方各自单位的证明,只需出示的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整个办理过程加起来不会超过一个小时。民政部门离婚时间的缩短,让法院的离婚工作也随之加速,以往三个小时甚至一上午才能审结的一起离婚案,现在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全部“搞定”。这样的前提之下,“试离婚”的人数自然上升。
在新婚姻法颁布的当天的就有夫妻发出了这样幽默的感慨:“以后再闹离婚的时候可不能直奔民政局了,什么手续都没了,别给我们俩真“离”了呀!”因为年轻气盛,许多的小夫妻常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在以前,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了需要单位的证明之外,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待每一对离婚夫妻时都会有所“刁难”,比如一个月之后再来、比如想清楚了再来等等理由。往往会把夫妻们所有的离婚热情消磨一空之后,离婚夫妻自然就知难而退,离婚的事情也就只能暂时作罢。
“事实上,每一对夫妻对于离婚的事情都是心知肚明的。”全国妇联婚姻与家庭研究会的专家陈新欣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给夫妻们一个绝对自由的离婚空间,只要你想离,就一定可以离成。有了这样的前提,夫妻间不得不认真考虑有关于离婚的事情。因为两个人一旦走出那一步,就没有退路。“上个月是新法正式实施的第一个月,相关部门对北京市各区县的结婚、离婚比例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离婚比例反而从原先的17%下降到了14%。”“矛盾依然存在,只是夫妻间学会了慎重地对待离婚。这很大程度上就是‘试离婚’发挥了作用。”
■“试离婚”体现中国夫妻对待婚姻思想成熟化。“新法颁布后的第一月,相关部门对北京市离婚率的调查结果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能够让人接受的。各个区县的民政局并没有出现结婚和离婚同时扎堆积的现象。而离婚率反而较以往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婚姻专家陈新欣这样表示,能够出现这样的比例,“试离婚”现象功不可没。而同时,这一比例证明中国的矛盾夫妻思想日趋成熟。
伴随着生活速度的越来越快,更多人的思想开始趋于成熟,这样的前提之下,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夫妻也就越来越少。这时,为了解决问题和矛盾,夫妻们选择了一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试离婚”。“‘试离婚’与离婚的形式完全相同,两个人彻底分开,并互不干涉对方生活,甚至形同陌路。实际上,这种形式的分开之后,更加有利于双方考虑清楚两人的婚姻是否真正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一位曾经尝试过“试离婚”的先生这样表示。
“试离婚”的结果往往是圆满的,很少有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试离婚”之后还是走上了真正离婚的路。
■夫妻间责任感上升逼出“试离婚”。其实许多夫妻在发生矛盾之后没有选择盲目的离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责任”两个字太重的原因。对爱人的责任、对孩子的责任、对双方老人的责任。“如果没有孩子,我们早就离了……”这样的话想必许多夫妻都曾经说过。
北京市著名的心理咨询专家全方心理咨询公司主任孟全有在接受记者采访说,也许有人会认为国人整体的责任感下降,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试离婚”现象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夫妻间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时,仍然没有盲目的选择离婚,而是更多地为孩子、为家人、为对方考虑,这就是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重要体现。
离婚对于夫妻两个来说也许是解脱,但是最终受到伤害最大的还是孩子。能够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在“试离婚”的过程中更多的想到孩子的将来,再大的矛盾也自然就能迎刃而解。
■离婚原因并不复杂。“夫妻没有隔夜的仇”这句话最能够体现众多夫妻间的矛盾。对于一个具体的家庭来说,导致离婚的外在的因素如社会制度、经济状况、容貌美丑等都必须通过内在因素才能起作用,这就是许多外在看起来很不协调的夫妻却异常地美满,而有些外在看起来很般配的夫妻实际并不和谐的原因。其内在因素很可能就是双方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又不能相互认同和接纳。有些夫妻吵吵闹闹几年甚至几十年,关系时好时坏,最终选择离婚,除了价值观的因素外,很可能与双方性格不协调有关。
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因素,都不是不可调和的。并没有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这时,“试离婚”便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两个人采用短暂的分开让矛盾冷却。回过头来再看时,其实所有的矛盾并不能成为分手的理由。
“试离婚”缓冲婚姻危机
“试离婚”现象究竟何时在我国萌生,首先始于何处,尚不得而知,然而这一现象直到90年代才引起专家的关注。如果说专家们对试婚现象意见相左,褒贬不一,那么绝大多数专家对“试离婚”现象的观点则惊人地一致,那就是普遍持赞同态度。
全国妇联婚姻与家庭研究会的专家樊爱国女士认为:“试离婚”是婚姻存续与婚姻解体之间的移行阶段,是一种准备性离婚。“试离婚”是对离婚的一种主动适应,而不是单纯地被动接受离婚。“试离婚”毫无例外都是双方自愿,尽管配偶中有一方很可能只是被动地自愿。“试离婚”是解决婚姻困扰的一种相对理性的方式,有助于试离婚双方婚姻解体后的生活适应和心理调适,这也许是专家们对此持赞同态度的原因之一。
无论是“试离婚”还是离婚的双方都会出现这些感受,“试离婚”的双方没有像某些行将离婚的双方一样反目成仇,急于逃离“围城”,他们的婚姻中毕竟有一些闪光的亮点,毕竟有不少值得留恋的情景。因此,在家庭和夫妻间出现矛盾时,“试离婚”可以说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较好方法。 来源: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