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申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法官妥化纠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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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申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法官妥化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9/9  浏览数: 4412 次  浏览字体:[ ]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圆满执结一起矛盾深、对抗强的子女探视纠纷,有效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为民解忧的作风深深感动了被执行人。12月17日,被执行人刘某特意发送了一条百字短信,感谢法官化解了其与前夫的矛盾,让前夫探视了孩子,又没有影响孩子的成长,维护了家庭和睦。

    在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的离婚纠纷中,王某与刘某于2000年相识结婚,2002年生有一子王小某,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夫妻双方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王某于2004年7月23日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效,而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之子王小某由母亲刘某抚养,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至其18周岁止。

    离婚后,王某多次探望孩子被刘某拒绝,故于2005年3月22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孩子。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王某于每月探望孩子王小某一次。

    2008年7月4日,因前妻多次拒绝王某探望孩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了解情况和做其思想工作,刘某均称孩子已经6岁了,家庭生活非常融洽,根本不知道其离婚的事情,害怕孩子慢慢懂事了会对其产生影响,坚决拒绝探望。而王某坚决要求探望孩子、强制执行。否则就自己去学校、家里见孩子,双方的矛盾不断激化。为了避免双方作出过激行为,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一方面,执行法官对刘某讲解不让刘某探望孩子从法律和伦理上都是行不通的,而且抗拒执行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不断对王某进行安抚,以妥善方式探望孩子。经过努力,双方同意适当的方式探望,第一次在法院探望,暂时不让孩子生父的事情,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让孩子接受刘某。

    当前夫顺利探望孩子后,被执行人刘某为感谢执行法官,发送短信写到:“我心里一直很感谢法官对我的理解,并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我指点迷津,妥善解决了我们家庭纠纷,真心感谢法官……”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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