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无视法律、无视被侵害人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和安全感,放任自己的暴力欲、放任伤害后果发生的违法故意。从动因上分析,行为人具有对家庭成员泄愤、威胁或征服等不健康的暴力欲和恃强凌弱的心态。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暴力程度,往往与其藐视对方的情绪成正比,而不必然以追求伤害对方的结果为目的。
宿迁离婚律师网声明: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离婚律师网。
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恒基大厦17楼
电话:13013900543
姜亚春律师
沭阳县人民法院、泗阳县人民法院、宿城区人民法院、宿豫区人民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耿圩法庭、华冲法庭、胡集法庭、马厂法庭、庙头法庭、韩山法庭、王集法庭、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法庭、瑶沟法庭、孙园法庭、界集法庭、皂河法庭、大兴法庭、来龙法庭、埠子法庭、洋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