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市区潮汕路和金湖路口,一姚姓妇女带着两个女儿,举着一条大白布条向行人倾诉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热心市民拔通了本报的报料电话,记者随后赶到现场采访。
经了解,这个在街头喊冤的妇女是潮阳区井都镇和丰村人。1993年与同村姓姚的男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并先后产下一子二女。在共同生活中,她发现男方不但不务正业,经常赌博,劝他还多次被打。于是2002年向潮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对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法院也按她的诉讼要求判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判归男方,并判三个子女中儿子由男方抚养,两女儿则由女方抚养。据姚姓妇女称,“离婚”判决生效后,男的还多次到她在绵城租屋居住的地方打她,抢她在市场销售鸡蛋所赚的钱,她被打得全身是伤,自己的女儿也曾被这个“前夫”打伤。
记者和这名妇女所在的村联系,治保人员证实村里有此人,但已久在外地居住,近年来发生什么事情村里并不清楚;而她“前夫”的父亲则称儿子三年前就已到外地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