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离婚这种途径实现离婚,需要得到国家相应机关的认可,才能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要想通过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实现离婚目的的人需要到哪个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呢?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因此,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这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