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法院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7/31  浏览数: 1632 次  浏览字体:[ ]
  

   不完全考虑。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宿迁离婚律师网 友情链接  
网上宿迁律师 宿迁律师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 宿迁劳动保障网 中国江苏 中国政府网 宿迁纪检监察网 沭阳纪检网 宿迁房产网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法制新闻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 离婚律师网 离婚律师 婚姻与家庭离婚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